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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日说法:虐猫有罪! [打印本页]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6-4-4 16:24     标题: 今日说法:虐猫有罪!

最近网上虐待动物的事件挺多,原以为现在TMD都对这喜闻乐见了。工作的压力,社会的差异,找个老婆闹离婚还要担心如果要孩子孩子不是自己的怎么办如果不要孩子孩子爹又会不会真是自己,于是自古的雅民即便对主持开会视察工作再多意见对洋房三菱四个圈再多摧毁的观念也不会就去演绎人体炸弹的华丽,并且我们没有五寸丁诅咒的传统,于是自己最有行为能力的,就是拿来一脸乖乖可怜相的小猫小狗用于泄愤,虽然有时还闪念一过这小可怜不像敌人倒更像自己,于是有的人也自虐,那是很需要勇气的,如果又恨人又恨己又要虐又舍不得自己因为没有勇气直面疼痛或者很有理智以至于知道疼痛一说的,就有可能成为虐猫者了。

一直以来唯独对自己这方面的心理承受能力有绝对的不自信,虽然自诩动保主义,但每当看到这类的标题从来不会点进去,所以今天看今日说法才知道社会的人们对虐猫有如此强烈的声讨浪潮。真的佩服一些善良的人们居然能从幅员辽阔的大地上把虐猫地和虐猫人揪出来,并且把他们弄的工作被废背井离乡见不得人。痛快!

于是增加了相信这社会还是善良多些,感谢那些行动着的朋友(希望他们不会以多是只动嘴的我在这里称其朋友为腆),把几件事闹的很大,教育了许多人,或者说是把一些大家原本就有但被远的近的许多事消磨了遮掩了的东西激发出来。不要说变化只是比没有多点,进步本来就是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那。

另外今天值得欣喜的是——雨季来了!被神秘的少女A奉为苔藓的我终于迎来美好的世界了~~~8(>_<)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5 11:56:39编辑过]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6-4-4 16:36

一些补充:

(根据《说法》)

1.法国最早于1826年立法禁止虐待动物。

2.目前世界半数以上国家虐待动物触犯刑律。

3.今年两会已有代表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立法草案,但未能进入正式审议。

4.目前对虐待动物量刑最重的是美国丹佛市。

5.上帖中使用TMD出于愤,并不代表本站提倡使用。-_-b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5 15:34:00编辑过]


作者: 夺权者    时间: 2006-4-8 12:07

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会定一条:凡虐待动物者,应用其手段还其之身.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6-4-8 13:02

同志!!!

(发现这论坛居然没有握手图标……等我改下)


作者: banderi    时间: 2006-4-8 13:46

俺最喜欢猫猫了~~~~T_T

但比起虐猫更让我恼火的是在那些忏悔信里,做恶的人只一味强调自己的难处(“工作的压力,社会的差异,找个老婆闹离婚还要担心如果要孩子孩子不是自己的怎么办如果不要孩子孩子爹又会不会真是自己”等等~),却并未对被自己伤害的小动物们表示一丝一毫的歉意!!!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6-4-8 14:07

啊~~ 神秘的少女A~~ 君也喜欢小动物那——


作者: banderi    时间: 2006-4-8 14:37

咦~~~~~叫你苔藓的人是我吗!?我怎么……没啥印象呢?[em06]
作者: banderi    时间: 2006-4-14 20:08

苔藓君,俺要把这篇文转到自己的BOLG去,给授权~~~不许拒绝!
作者: 五卷书    时间: 2006-4-14 21:51

现在打开百度搜虐猫,结果已不仅仅是这一例了,尤其刚刚看到一篇“昆明四只小猫被残忍虐待致死陈尸母猫面前”报道的时候,心情真是没法形容。让我困惑的是,为什么自虐猫事件被揭露以来,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是我们以前的关注不够?还是人们的悲愤、责骂、声讨、恰好满足了某些人宁可遗臭万年也要出名的BT心理?会不会我们的关注反而成了他们的动力?这样的假设很让人心寒。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6-4-14 22:07

不敢拒绝啊!

以及,我只看到昆明那个标题图,照常没进……居然是母猫面前……

我KTM!

………………我多少要做点什么


作者: banderi    时间: 2006-4-14 22:55

今天下午看到那条新闻,当时一气急,脑子里想的是:“NND,我要替天行道!”  同时想起那虐猫女子的道歉信“我不需要大家的同情,只求你们的一份理解,有谁能理解一个离异女人内心的抑郁和对生活的烦闷。 ”………郁闷是吧?抑郁是吧?真应该把她送到索马里,让她明白生活就竟是个啥玩意儿.

另,多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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