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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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omi
时间:
2008-12-15 13:16
标题:
如图
上次说的论坛已经把联盟加为友情论坛了,是不是礼尚往来下?
作者:
シュウ
时间:
2008-12-16 11:06
这个已经说过了,只能做文字链接(详见本区置顶帖【申请友情链接的标准Ver1.0】),而且链接这回事,要么我论坛负责人去他们那里申请,要么他们论坛负责人来我论坛申请,中间人这个是不行的~~~
作者:
konomi
时间:
2008-12-16 11:10
o 。。明白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8-12-16 12:39
请等下!偶看看……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8-12-16 12:57
这个加上吧~~修君御免……
理由之一,把我们放在了合作伙伴连接位置。(1楼图)
理由之二,对方很有诚意。(如下图)
理由之三,GOOGLE人品为2,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底子。
作者:
シュウ
时间:
2008-12-16 17:30
老大,就加文字链接吧,毕竟经大家讨论后的标准已经在那,一直找理由通融这个不太好,等到他们论坛逐步成熟,人气提升后再更换为图片链接吧~~~
作者:
xiaofeimk2
时间:
2008-12-16 17:35
那啥,要让他们论坛的负责人来这里申请的啊~~
作者:
konomi
时间:
2008-12-16 18:15
sm33 抱歉大家。。都是偶的错。。。
同时很不好意思,老大我错了。。。。我暂时不把某些对话拿出来了。。。
[
本帖最后由 konomi 于 2008-12-16 18:18 编辑
]
作者:
最猥琐的机师
时间:
2008-12-16 19:33
某些对话?是指那边的站务里的那些对话吗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8-12-17 09:37
那就米办法了sm33 为了回应对方的位置在文字链接里提前吧。。
欢迎光临 机战联盟论坛 (http://bbs.srw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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