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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图 [打印本页]

作者: konomi    时间: 2008-12-15 13:16     标题: 如图

上次说的论坛已经把联盟加为友情论坛了,是不是礼尚往来下?
作者: シュウ    时间: 2008-12-16 11:06

这个已经说过了,只能做文字链接(详见本区置顶帖【申请友情链接的标准Ver1.0】),而且链接这回事,要么我论坛负责人去他们那里申请,要么他们论坛负责人来我论坛申请,中间人这个是不行的~~~
作者: konomi    时间: 2008-12-16 11:10

o 。。明白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8-12-16 12:39

请等下!偶看看……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8-12-16 12:57

这个加上吧~~修君御免……

理由之一,把我们放在了合作伙伴连接位置。(1楼图)

理由之二,对方很有诚意。(如下图)

理由之三,GOOGLE人品为2,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底子。
作者: シュウ    时间: 2008-12-16 17:30

老大,就加文字链接吧,毕竟经大家讨论后的标准已经在那,一直找理由通融这个不太好,等到他们论坛逐步成熟,人气提升后再更换为图片链接吧~~~
作者: xiaofeimk2    时间: 2008-12-16 17:35

那啥,要让他们论坛的负责人来这里申请的啊~~
作者: konomi    时间: 2008-12-16 18:15

sm33 抱歉大家。。都是偶的错。。。

同时很不好意思,老大我错了。。。。我暂时不把某些对话拿出来了。。。

[ 本帖最后由 konomi 于 2008-12-16 18:18 编辑 ]
作者: 最猥琐的机师    时间: 2008-12-16 19:33

某些对话?是指那边的站务里的那些对话吗
作者: starrain    时间: 2008-12-17 09:37

那就米办法了sm33 为了回应对方的位置在文字链接里提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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