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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日记. (全)

(第三十五回)

  军师说,人生就象一头拉磨的驴子,只能蒙着眼睛不停的向前跑,否则就会挨鞭子。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理想。我小时侯的理想是做一名非常出色的泥瓦匠,长大以后我成了一名非常出色的屠夫,而现在我基本上算一名非常出色的刽子手。

  这种变化一是说明了世事难预料,二是说明了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三呢,本来没有三了,但魏延经常说我什么事都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因此我要加上个三凑个数,显得整齐一些。

  我小时侯之所以立志做一个泥瓦匠是有原因的。有次下雨把我们家的院墙淋倒了,我父亲当时已经不在了,因此砌墙的任务便落到了我头上。我在砌墙的时候找到了久违的乐趣,要把那些大大小小千形百状的石头垒成厚度均匀两边光滑的一堵墙,这不仅仅是力气活,也不仅仅是技术活,这分明是一门高深莫测的艺术啊!于是当墙砌完以后我基本上已经把我的伟大理想定下来了。

  可等我大到应该养家糊口的年龄时,我并没有成为一名泥瓦匠,主要的原因是当时泥瓦匠的数量过大,而盖房子砌墙等工作又太少,为了生存,我只能放弃。

  选择杀猪最主要的原因是可以有肉吃,而且我去学杀猪的第一天就有人说,瞧瞧你长的这模样这块头,不杀猪真可惜了。后来我自己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发现他们说得很对,既然上天把我长成杀猪的模样,那我就得去杀猪,上天的安排最大嘛。

  其实我杀猪绝对是有天赋的,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所有的技巧,并且从没失过手。当时杀猪都是有讲究的,一般差不多的屠夫都要求一刀拿下,倘若第一刀没杀死,那就非常掉架。我见过这么一次,当时那个屠夫也算赫赫有名,外号叫作王一刀。在众人把猪绑好了以后王一刀神态自若地放下茶杯拿起屠刀,到了猪跟前,摆了一个很象白鹤展翅的造型,然后出手,收刀,一气呵成面不改色,那猪连一声都没出,众人齐声喝彩。王一刀得意洋洋地端起茶杯继续喝茶,几个人围过去给猪松绑准备忙活开膛剥皮,忽然听到一声尖叫,见一庞然大物从人群中直冲出来,噼里啪啦的不知道撞翻了什么东西,箭一般地往西跑了。众人愣了一会,发了一声喊,开始追。这时有人发现王一刀倒在地上,扶起来一看,被猪撞断了两根肋骨,而那头猪最后在数里外找到了,口吐白沫是活活累死的。于是后来众人给王一刀改了个外号叫王一累。

  我现在改行杀人,但经常在杀人的时候想起当年杀猪的情形,丈八蛇矛刺进对方的身体内和杀猪刀割断猪的动脉的那种感觉其实差不多,同样也有一大群人等着给你喝彩或者看你的笑话。

  就我从一个泥瓦匠变成了一个将军这件事来说,在很多人看起来我是很幸运的,或许会有一些人把我当成一个正面的教材来教育那些不知上进的孩子。但我自己却没觉得很自豪,相反还有些失落,因为我经常做梦梦到我是一名快乐的泥瓦匠,想象着自己亲手砌的一栋栋房屋,其兴奋程度远远超过了于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

  子龙给我讲了个故事:有一次我们行军路过乡下,看到一位老农把喂牛的草料铲到一间小茅屋的屋檐上,感到奇怪,于是就问道:“老伯,你为什么不把喂牛的草放在地上让它吃?”老农说:“这种草草质不好,我要是放在地上它就不屑一顾;但是我放到让它勉强可够得着的屋檐上,它会努力去吃,直到把全部草料吃个精光。”

  子龙说,我们很多人都象那头牛,都很在意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而对于已经到手的却不屑一顾。
  
  如此说来,假设我当初真的当了泥瓦匠 ,看到一个耀武扬威的将军路过时,必定也是羡慕不已了。这么想着,我觉得心里舒服多了。


(第三十六回)

  蜀中的这个夏季热得要命,不穿衣服坐在那里汗都不停的流,一天到晚后背总是湿漉漉的。树叶子都是蔫巴的,门前的石板上居然可以煎鸡蛋。

  晚上能稍好一些,但也热得睡不着觉,我拿一把蒲扇出门乘凉,看见魏延蹲在门口,舌头伸出老长,吓了我一跳,我说魏延你伸着舌头干嘛呢?魏延说我在散热呢。我忽然想起当年我养的阿黄一到夏天也是这个样子,于是我也张嘴伸出舌头哈哈了几下,发现还真的管用哦,于是我和魏延并排蹲着,张着嘴哈哈的吐着舌头,月光照在我俩身上,留下两个很奇怪的影子。

  天一热,人的脾气就变得暴躁。我最近三天已经摔了七个茶杯五个饭碗两个酒坛子,弄坏了两张椅子三把蒲扇外加一个马鞍子,打了四个士兵共计一百零八鞭子。弄得几乎没有人敢靠近我,我感觉我无时无刻不在发火,我咒骂着这该死的天气,魏延说我气急败坏的样子象只黑色的母鸡。其实他的脾气最近也好不到哪儿去,有次他乘凉时有只蚂蚁趴到他腿上,他跳将起来踩了三十多脚,末了还亲自往蚂蚁洞里撒了一泡尿。

  就连平日里稳文尔雅的子龙都受不了了,他最恼火的是这种鬼天气让他无法泡妞。说的也是,你说俩人要是往一起这么一抱,浑身湿漉漉的象两条粘稠的蛇搅在一起,确实让人意兴阑珊。没有了女人滋润的子龙整日里垂头丧气如同门前那棵老柳树。

  最可笑的是二哥,一把大胡子象围了条毛围巾,他又舍不得剃,于是你会看到他每每用手撸一下胡须,拧下一把一把的汗水。不过惟一的好处是再热他依旧是面不改色。

  奇怪的是我们热成这样,军师却好象一点都不热,他依旧穿着他那一身棉布道袍,不紧不慢地摇着鹅毛扇子,迈着四方步在烈日底下溜达着,额头上一滴汗都没有。这让我们羡慕得要命,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你不出汗呢?军师微微一笑,说道:心静自然凉。

  切,我才不相信呢,我晚上睡着的时候心够静了吧?可醒来的时候下面的草席都跟被水浸过一样。我觉得军师肯定是在敷衍我,不跟我说 话。对了,会不会是他穿的那件道袍有什么玄机呢?想到这里我便大大咧咧地跟军师借道袍穿,军师愣了一下,哈哈大笑了几声把道袍脱了给我,我穿上虽然小了点,但也对付着能穿。

  一天下来,道袍不知道湿了多少次,我只觉得比以前还要热,并没有觉得凉快。原来这道袍也不过就是普通的袍子而已。

  有一天半夜我从梦中醒来,忽然觉得浑身发冷,我翻箱倒柜地把冬天的被子找出来盖上,依然觉得冷,上下牙都得得的响,我知道我是感冒了,不过我却很开心。第二天一早,我挣扎着爬起来,把最厚的衣服找出来,披着斗篷,带着帽子,脸色苍白却又得意洋洋地在人多的地方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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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当年在新野,大哥收了一个叫单福的人,初到便破了曹仁的八门金锁阵,大哥如获珍宝。后来才知道,原来此人就是许庶。

  要说起来,没有许庶,也就没有军师。要不是当年许庶走马荐的军师,估计军师现在还在南阳睡觉呢。

  军师至今还经常提起许庶,他们俩以前就是好朋友。大哥更是隔三差五的就提起许庶,唏嘘一番,当年他送许庶走的时候哭得跟泪人似的,为此二哥郁闷了好几个月。许庶现在虽然在曹操手下,但他是被程昱骗过去的,之后他立过誓,绝不给曹操出一谋一策。于是有了“许庶进曹营,一言不发”这句话。

  我曾经很纳闷,以曹操那种性格,如何能忍受养一白吃白喝不干活的闲人呢?军师笑了,他说这正是许庶的高明之处。曹操忍受许庶的原因有二,其一是虽然许庶不干活,但他也没有为别人干活,象许庶这样的人,帮谁都将对曹操构成威胁。留住许庶意思就是说,我用不上,你们也甭想用。其二呢,就比较有意思了,曹操为人心胸狭窄脾气暴躁,当年行刺董卓失败逃跑的路上,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九口之后,说了一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在这样的人手底下工作,的确是一件提心吊胆的事。有人曾经说过,曹孟德一生杀人无数,但十有八九杀的是自己人,这八九中又有七八是误杀。比较出名的是横槊赋诗杀刘馥、鸡肋杀杨修、梦中斩近侍、多疑杀华佗等等,另外有中计杀蔡瑁张允、借刀杀弥衡、羞怒杀许攸等。总之在曹操身边做事相当于判了个死缓,具体缓多长时间得看你的表现了。但曹操所杀之人中,总结起来基本符合一条规律:有才,狂傲,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多嘴多舌。所以许庶的一言不发倒恰好是保全自己的最佳姿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听军师这么一分析我觉得很有道理,不过军师又叹了一口气道:可惜了元直那满腹经纶啊!这句话让我想了良久,愈想愈觉出许庶的可悲之处。

  二哥当年为了保全嫂嫂曾降过曹操,那也仅是权宜之策,他绝对没想真为曹操卖命,但还是为曹操斩了颜良诛了文丑,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换作我,当时也会那样做。当时颜良文丑气焰嚣张,满朝武将竟无人敢应敌,究竟何方神圣有如此的本领?作为一名习武之人自然心痒难耐,忍不住想去会会。想那学文之人跟学武之人应该有相同之处,想那许庶每每跟着众人一起开会研究,听着众人或者高明或者荒谬的言论,居然能忍住不发一言,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就好象一个高明的厨子整日对着满堂的佐料却不让他操刀;一个好色之徒每天对着一群美女却无能为力一样,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这么想起来,我现在每天还能够喝上一碗酒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第三十八回)

  提起许庶来,忍不住想说说杨修。

  杨修算是曹操杀的人之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了。我忍不住央求军师把他的故事讲来听。

  杨修官不大,是一个主簿,也就是一个文书。平日里也就负责写个字整理个文件什么的。按说他一没有造反乱上,二没有违法乱纪,三没有损兵折将,也就是说因为他位低言轻,所以他连犯大错误的机会都没有。他的死完全是这小子咎由自取的。

  杨修祖上世代为官,他父亲是太尉,可谓位极人臣,当时的太尉跟丞相是平起平坐的,一个管行政一个管军事。杨修自幼聪慧,远近闻名,加上身份显赫,所以免不了一个“骄”字。

  一个从小在别人的赞扬声中长大的人,修为好的话那叫自信,修为不好的话就叫虚荣了。

  杨修的虚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屡次在人多的场合中抢曹操的风头。其实要说论起猜谜对对机敏反应之类的,杨修那是远胜于曹操,可关键的问题是你和曹操又不是同班同学,位置没摆对。抢曹操的风头无疑是抢自己的饭碗,当然弄到最后抢了自己的脑袋更是意料之外的事了。

  还有一个原因是杨修不会说话,在很多时候有些话是不能随便乱说的,或许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为此军师讲了一个笑话:旧时年关,有人在家设宴招待帮助过他的人,一共请了四位客人。时近中午,还有一人未到。于是自言自语:“该来的怎么还不来?”,听到这话,其中一位客人心想:“该来的还不来,那么我是不该来了?”,于是起身告辞而去。其人很后悔自己说错了话,说:“不该走的又走了”,另一位客人心想:“不该走的走了,看来我是该走的!”,也告辞而去。主人见因自己言语不慎,把客人气走了,十分懊悔。妻子也埋怨他不会说话,于是辩解道:“我说的不是他们”。最后一位客人一听这话,心想“不是他们?那只有是我了!”,于是叹口气,也走了。杨修便跟笑话里的主人似的,经常说一些自以为一点错误没有的话,但没想到曹操却也同笑话中的客人似的,总觉得他的话刺耳。说到这里军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最近国人猜疑的风气愈来愈重,这其实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啊。

  杨修最后是死在所谓的“鸡肋”上,其实在曹操眼中,杨修还不如一块“鸡肋”。或许弥衡算得上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至于许攸则接近于一条鱼,味道不错,丢了也可惜,但就是刺多了一些。杨修嘛,可以说是食之无味,弃之亦不可惜。要说起来,以他做的那些事说的那些话,曹操能忍他到现在,的确也不容易了。

  但是杨修聪明啊!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军师白了我一眼,他那叫聪明?他那只能叫小聪明!离真正的聪明差十万八千里呢。

  小聪明?我小声嘀咕着,小聪明也总比我这种笨人强啊,至少不吃亏。
  军师怔怔的看着我,说了一句:吃亏才是真正的大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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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回)

  我们取了西川之后,基本上可以喘口气了。在此之前我们东奔西跑的,今天借你一块地儿,明天再借他一块地儿,当然借了的一般都要还,也有不还的,比如荆州。

  目前魏、蜀、吴天下三分的轮廓已经出来了,一切都朝着军师早年的预言发展。这其中魏国的形式最好,兵精粮足,曹操又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吴则主要靠长江这道天然的城墙保护,至于蜀国目前则是最不稳定的,由于我们刚进来,民心还未定,况且东有张鲁雄居汉中,北有曹操虎视耽耽,惟一能依仗的就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前几天得到消息说曹操西征,收了张鲁,取了汉中。当时整个蜀中上上下下一片喧哗,因为汉中与西川唇齿相依,曹操取了东川,势必挥鞭西下。一时间兵士们都自动的开始磨枪擦剑,老百姓则议论纷纷,心细者已经把家中贵重物品打包,随时准备撤退。

  大哥眉头紧锁,就连军师也面色沉重,下令各关口将士做好备战准备,一直以来无论情形多么危急军师似乎都是谈笑自若的样子,可这次看起来事态的确有点严重。

  又过了几天,探马来报,曹操按兵不动,似乎没有进军西川的想法。军师有点纳闷,挥手让探马再去细查,然后自语道:莫非这是曹贼的欲擒故纵之计?

  三日后,探马又来报,说曹操确实不想进攻西川,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曹操取了汉中之后,司马懿、刘晔等都力谏曹操发兵攻打西川,但曹操却说了一句:“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耶?”

  这句话里有个典故,军师讲给我们听,当年光武帝平定陇西后给部下的信中写到:我们不应该得到陇西就满足,还要进一步收取蜀地。于是流传下来叫做得陇望蜀。而其实曹操取的汉中比陇西距离蜀中的距离更近一些,他却不“复望蜀”,当真出人意料。

  军师忽然嘿然一笑说道:曹阿瞒当真把自己比作光武帝了。说罢摇着羽扇哼着小曲走了,留下我们一帮人大眼瞪小眼。

  时隔多日之后,军师在一次宴席上又提起了这件事,他分析了一下曹操为什么不发兵西川,原因有二,一是他对我们还是有顾虑的,他担心万一攻不下来,损兵折将不说,更有孙权在江东等着坐收渔翁之利。二是他说的那句人苦不知足乎?也就是说曹操或许真的有点知足了。

  曹操会知足?谁相信呢?

  很多年以后,我们一次次的攻打魏国,收复了汉中大片土地,曹操当真一次也没主动进攻我们,一直到他病死。
  
  军师说:曹孟德做了很多让我瞧不起的事,但他却也有很多让我十分佩服的地方。



(第四十回)

  小时侯偶尔有一次吃了一支冰糖葫芦,感觉好吃得不得了,忍不住想,以后有了钱,一定把满屋子都堆满糖葫芦,一天吃一百支。

  现在我的确有了钱,可偶尔买支糖葫芦回来,却怎么也吃不出小时侯的味道。东西其实没变,只不过物是人非事过境迁罢了。

  当年我兵败小沛,月黑风高,四面受困,只得自行杀出一条血路前往芒砀山。乱军之中我以矛开路,杀得兴起,待冲出包围才觉得大腿湿乎乎的,用手一摸全是血,不知道被谁捅了一枪。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从战袍上撕下一条布绑在伤口上,依然打马前行。

  待走到第二日的中午,我又累又饥又渴,伤口开始发麻,眼前金光灿烂,远远看到前面似乎人影晃动,我大叫一声伸手去摘矛,眼前一黑,就此人事不知。

  醒来后见一大婶,慈眉善目的,见我醒了,她起身端了一碗东西过来,说道:将军,起来喝点东西吧。我挣扎着坐起来,发现我的伤口已经被很细心的包扎好了,接过碗来一看,是一碗莲子粥,一仰脖,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入口嫩滑香甜,只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叫道:再来一碗!大婶似乎面有难色,拿着碗转身出去,一会儿工夫回来了,我接过碗来没有一饮而尽,这么好的东西,我得慢慢品尝,于是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咂着,却发现味道虽然还是刚才那味道,但却稀了很多。这时大婶说了一句话让我受用一辈子的话:好东西就那么多,要想再多,便只能稀释了。

  很多年来,我把这句话说给很多人听,每个人都深有感触,但每个人的感触却都不一样。

  我说给魏延听,魏延正在吃饭,他听完以后没吱声,夹起一块腊肉放嘴里慢慢地嚼,然后说,最早来蜀中的时候,觉得腊肉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后来我们住在这里不走了,上顿下顿的吃,现在便有味同嚼蜡的感觉了。东西虽然没稀释,但自己的感觉却稀释了。

  我说给子龙听,子龙刚甩了三十七号,正在寻觅三十八号。听完我的话,他神情黯淡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我一直都知道,稀释到最后就跟白水一样,没有甜蜜,没有激情。但最起码这样让我看起来不孤单,三哥,也许你永远都无法理解,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子龙的眼圈有点红,我知道他又想起遥远的地方的那个遥远的人来了,于是起身悄然离去。

  说给军师听的时候他正在房顶上看星星,我顺着梯子爬上去跟他并排坐着。军师说:翼德,你看天上那些星星。我抬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就那么一堆亮点有什么看头啊?军师笑了,所以说,好东西都是相对的,你所谓的好东西别人也许不以为然,但别人的好东西你或许也觉得不值一钱。我们大多数人穷其一生都在追寻着别人眼中的垃圾,想想的确有点可悲。但这个过程让你感到愉悦便是好的。说到最后,军师忽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唉,这个月我已经是第八次上来看星星了,她已经二十多天没跟我吵架了……

  大哥散步的时候我说给他听,他忽然停下来,指着前面的一棵桃树对我说:三弟,还记得当年的桃园结义吗?那时我们三人意气风发,一心想上报国家,下安黎民。上马杀贼,下马吃肉,何等的快意!可事到如今,我们的地盘大了,势力强了,却没了以前的那种理直气壮。有时候我经常不明白自己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国不为国,君不为君,百姓依然在煎熬,离我们的初衷愈来愈远。你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必然要失去一些东西,这或者也就是所谓的稀释后的好东西吧。只有二哥听完我的话没有说话,什么也没有说,他就那么坐着,看着窗外,无欲无求的象一尊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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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回)    今天阳光明媚,太阳挂在天上象一个硕大的烧饼。大家都聚在大哥的大厅里喝茶聊天,大哥看起来心情非常好,说起话来手舞足蹈的。他说自己昨晚梦到煮茶,味道那个香啊,刚想喝却醒了,不过那香味隐约还在,最后他总结道:那定是天上才有的神物,能在梦中闻一次也算是三生有幸啊!    大家都随声附和,惟独军师似乎稍稍挑了下眉角,但很快也就恢复了原样。眼瞅着将近中午,大哥忽然提议大家到后花园去娱乐一下,都亮亮绝活,所谓各显其能,命人捧出一盘子的夜明珠,也就是“彩头”,表演好的除了有彩头以外,还将放假一个月,不用上朝。大家轰然叫好,拥着大哥一起奔向后花园。    我虽然不想要什么彩头,不过放一个月的假还是很有诱惑力的,那样我就可以天天从早上喝到晚上了。后花园里有块空地,十几丈见方,边上有一排大树,下边是一排石凳,早有下人摆上茶果,大哥等人就坐在那里,五虎将个个摩拳擦掌,跟唱戏似的。    第一个出场的是老将黄忠,这家伙性子急,早就按捺不住了。只见他先命人爬到树上用细线系了一个铜板,风吹过摆来摆去的,然后他退到一百来步,大家明白他又要表演他的百步穿杨了。老黄忠摆了个马步,双膀较力,嘿的一声拉开了雕花弓,只听得弓弦响,再看那铜钱,却已经被箭定在树上了,于是众人齐声喝彩,彩声未落,却见大哥端着茶杯脸色不对,仔细一看,原来那一箭恰巧震落了树上的一块鸟粪,又恰巧掉到大哥的茶杯里,下人慌忙给大哥换了一杯茶,而黄忠站在当场脸上青一块红一块的。    不过大哥终究还是很大度,谈笑自若地问道:下一个该谁了?魏延应声而出,虽说五虎将中没有他,但他总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们,象是个超级替补。却见魏延手里拎着双刀,他是用刀的,但他一直用的都是大砍刀,从没见他使过双刀。魏延提刀在手解释说,他自幼曾经练过一阵双刀,但大都只是花架子,不太实用,今天拿出来给诸位演示一下。说完后他一摆手,上来一个士兵,手里拎着一桶水,魏延先摆了个起手势,然后开始舞了起来,只见双刀上下翻飞,舞到极处竟只看到一团白光飞转,那士兵舀了一瓢水泼将过去,哗的一声空中水气弥漫,当真是泼水不进啊!于是众人又是一次满堂彩。大哥叫的最响,而且还起身走过去,从士兵手里拿起水瓢,也舀了一瓢水泼了过去,只听哗的一声,大哥满头满脸都是水,跟落汤鸡似的站在那里,众人都张大嘴巴发不出声音。魏延渐渐地慢下来,最后还摆了收刀的造型,好象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似的。原来他这一路刀法下来,自己是完全看不到的,大哥过去泼水的时候正是他要准备收势的时候。   大哥一言不发地回到座位上,头上还滴着水,最可气的是那士兵为了省事是就近从马槽里弄的水。现场的气氛稍微有些尴尬,这时马超站了出来,白盔白甲白脸蛋,手里提一杆亮银枪,真如同画中的人物似的,不愧为“锦马超”。马超对大哥施了一礼道:难得主公今日高兴,我与子龙来个单枪对单枪,有个名称叫作双龙出海,给大哥助兴。话音未落,见子龙出场了,也是白盔白甲白脸蛋,手里也提一杆亮银枪,但看起来有些仓促,似乎没有马超准备的妥善。二人这么一来,就连黄忠和魏延都眼里放光,我们虽然身经百战,但除了二哥与黄忠在战场上对阵过以外,我们几个却真的没有交过手。众人还没来得及叫好的时候,场上二人已经动了手,两人都是灵活型,以快见长,只见双枪舞动,如梨花纷飞,身影晃动,似双蝶飞舞,煞是好看。大哥早已忘了先前的不爽,伸长脖子看得津津有味。忽听二人同时喊了一声,双枪相错,喀嚓一声,一物直冲大哥飞去,二哥手快,掀起面前的茶几一挡,砰的一声,一个断枪头扎在上面,仍在轻微的颤动。再看大哥,面如土色,往后便倒,众人慌忙七手八脚地把大哥扶起来,探手一试,却没了呼吸。    待御医匆忙感到后,几经折腾,大哥大叫一声缓了过来。原来断枪飞来的时候,大哥正在喝茶,一个茶叶梗恰好噎在喉里。    直到这时,军师才开了口:臣幼时学过七经八卦,略微懂得一些解梦,周公曰,梦到煮茶,必将倒霉。不过一是臣不太确信,二是见主公如此兴致,于是忍住没说,却没想到……唉……我站在那儿心里七上八下的,侥幸的是我还没上场,否则还不一定出什么事呢。震惊的是原来以前人们说的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真的是千真万确啊!

(第四十二回)    我儿子张苞,二哥的儿子关兴,提起来很多人都知道,但却很少有人知道魏延的儿子。其实魏延也有一子,名字叫魏猛。    魏延当初给儿子起名字的时候可能希望他将来能继承父业勇冠三军,但谁成想这个魏猛却天生一副小胳膊小腿,打小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根本不是习武的料。后来请来私塾先生想教他学文,意思是说当不成将军好歹也弄个参军之类的,可一年之内请了十六个师傅,没一个能教得了。军师曾经说过,魏猛是典型的朽木不可雕也。    后来魏延也就索性不管了,由他去吧。这下可好,眼瞅着这孩子一天天长大,成都城里多了一个小霸王。你说他要是作奸犯科吧,倒也好说,抓起来就完了嘛。可他还真是不做大坏事,杀人放火之类的他不干。可诸如偷个梨摸个枣烧人家衣服往别人门上涂大粪之类的事他没少干。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调戏妇女,甭管是年轻的年老的有点姿色的还是丑八怪,就是头母猪他碰到了都得过去摸一把。    后来有一次出了点事,这小子摸来摸去有一天摸到了子龙当时的马子身上,子龙虽说脾气比我强,但也绝不是善茬,当街把他给饱揍了一顿。魏延也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万一哪天再遇到一个吃生肉的主儿把儿子给宰了就麻烦了。于是便狠心把他锁在屋里,派人严加看管,不让他出门。可没出三天这小子就寻死觅活地闹着要绝食,把魏延弄得一筹莫展。后来不知道谁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花钱雇几个妓 女回家,让魏猛摸着玩呗,又安全又省心。嘿,要不说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嘛,这招还真灵,足足半年多魏猛就没出过门。    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策,养妓 女的花费倒是小事,儿子的终身幸福可是大事啊,魏延整日里还是长吁短叹。有一天我喝了点酒,脑子灵光一闪,我忽然想起了点什么,于是就问魏延:你儿子是不是一种病啊?你找个大夫来给他看看啊。魏延把脸一拉,说了一句,你儿子才有病呢。然后转身走了,好几天没搭理我。    几个月后的一天,魏延欢天喜地奔走相告,说他儿子现在好多了。原来魏猛虽然坏,但他毕竟不是个傻子,他也知道自己这样下去终究不行,可还真是控制不住。于是有一天就跟魏延提议找个大夫来给他看看。魏延虽然奇怪,但还真找了个神神道道的郎中来,那郎中问了半天,又看了半天,然后留下一本书,让魏猛早晚起来读三遍,如能坚持半年其病自愈。抱着死马权当活马医的想法,魏猛就按大夫吩咐的去做。还别说,不到一个月就有了效果,魏猛现在几天不见女人都不想了。   那本书是什么书啊?我忍不住问。魏延说没名字,上面的话也很奇怪,呜哩哇啦的,还有些很奇怪的图,刀山油锅之类的,看着挺吓人。    魏延走的时候还挺得意地说了一句:还是我儿子聪明,自己都发现这是一种病。送走了魏延我好一阵郁闷,明明是我先说的嘛,当初他还骂我呢。    军师后来知道了,他给我讲了一个智子疑邻的故事。说宋国有个富人的墙被雨淋倒了,邻居老头说不修的话会有人来偷东西的,这个人的儿子也这么说。后来果然失窃了,于是这个人夸奖自己的儿子聪明,有先见之明,而怀疑是不是邻居老头偷的东西。    讲完了以后军师笑着对我说:翼德啊,你就是那个邻居老头啊。    我摸着头嘿嘿笑了半天,忍不住想,如此说来,是不是我们好多人都经常在扮演着宋国富人的那个角色,只是没那么明显或者自己压根就没想到而已呢?
  
  自己的东西永远是好的,也许只有男人有一样例外,老婆总是别人的好。

[ 本帖最后由 渎神の伪善者 于 2008-8-16 21: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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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回)
  
  今天士兵捉到一个魏国的奸细,大哥对此事非常重视,派我和魏延亲自去审。

  战争期间,捉到一个奸细很正常,为何此人还惊动了大哥呢?原来这个间细非同寻常,他自大哥进川就隐姓埋名藏进内务府,乔装成一个哑巴,每日里打扫卫生,干些杂活,因为见他是一个哑巴,所以我们有很多机密都当着他的面商议,因此此人知道我们的内情颇多,要不是有天夜里有打更的恰巧路过听到他在说梦话,估计我们至今也不会怀疑他。

  我和魏延得了命令,便去牢房提审,到了一看,见此人绑在柱子上奄奄一息,浑身上下已经没一个好地方了,各种刑具摆了一地,可这人端的是条硬汉子,至今只字未吐。我平生最欣赏硬骨头,要不是他的身份特殊,我还真想跟他交个朋友。

  边上的士兵过来低声道:将军,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估计会死人的。

  我们当然不是来审死人的,这可如何是好呢?我和魏延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最后还是魏延想了一个主意,魏延的意思是他不是不怕死,他是知道他一说出来肯定是个死,不说的话可能还能有转机,咱们吓唬他一下试试。

  商量完了以后,魏延便去死牢里提了个犯人砍了,然后拖着半截血淋淋的大腿走进来,命士兵将那奸细用凉水泼醒,然后我故意问他:魏延,你拖的什么东西?魏延道:还不是上次吴国的那个奸细,上老虎凳时弄断了条胳膊,他央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求我们帮他将断臂送回家乡,我见他可怜就照办了,谁知没几天他又断了一条腿,还让我给他捎回去,我回去想了一下这事不对头,他分明是有计划地想分批逃跑,你说对吧?于是我一生气就把他给杀了,喏,砍头去尾也就剩这么点东西了,幸亏我发现的及时,否则还真让他跑了。

  魏延边说边在那奸细周围晃来晃去,可说了半天,唾沫星子溅了那人一脸,那人居然眼皮都没眨一下,更别说开口了。这下我和魏延都傻眼了,还是去找军师帮忙吧。

  军师想了半天,要不你们用软的试试?试试用金钱美女等东西诱惑他一下。不行的话就再用硬的,然后再用软的,这叫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抡圆了给一个大嘴巴,让他眼冒金星的时候给他嘴里塞一个甜枣,他一咂摸嘴,哎,还真甜,生活还真美好,鲜明的对比说不定他一下就招了呢。

  要不说军师有学问呢,这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平日里治国安邦的就不说了,连出个馊点子都这么专业。我和魏延连连点头称谢,然后照着军师的指示去忙活了。

  没成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首先金钱这招没用,都拿黄金把他给埋起来了,他无动于衷。至于美女呢,更别提了,派了一个妓 女去试探了一下,此人竟是一个天阉,曹操可真会选人,所谓知人善用啊。

  眼看就快到大哥规定的时间了,把我和魏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正好马超路过,问清了状况以后,马超自告奋勇地说他去试试。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去试一下也好。谁料马超进去以后只在那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人面色大变,竟连连作揖讨饶,随后马超命人拿来纸笔,那人便一五一十地开始招供。

  马超摇头晃脑地走出来,我和魏延连忙迎上去,你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呀?马超哈哈一笑,原来他过去说:你要是再不招的话,我们就把你洗的白白净净的,穿的整整齐齐的,选一个阳光明媚视线良好的天,把你从大门送出去,临了儿还跟你挥手道别。

  说这个他怎么会害怕呢?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越听越糊涂。马超解释道:你想啊,他宁死不招为了什么?还不就图一个名声吗?我们这样做,别人都会以为此人已经变节了,曹操眼线众多,肯定会知道的,而且以曹操的性格,定会派人追杀此人,其手段估计比我们的还要残忍。为了名节宁死不屈还值得,死了还落一个叛徒的名声,便是傻子也不愿意的。于是他权衡利弊就招了。

  我和魏延听到最后恍然大悟,齐齐冲马超伸出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第四十四回)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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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回)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么不去当兵而做乞丐呢?坐下以后我问他。

  那人反问我:好胳膊好腿为什么就不能做乞丐而非要去当兵呢?

  他这么一问我倒愣了,当兵驰骋沙场,好男儿应当为社稷立汗马功劳,做乞丐低三下四的有何出息?

  那人接着问我:那你说这大街上为何有如此多的乞丐呢?

  我四顾了一下,向阳的墙角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乞丐,想了一下答到:因为他们吃不上饭了呗。

  那他们为什么吃不上饭呢?
 
  我被问住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想问题,被他这么问来问去的我有点烦躁,反问他:那你说来看。

  那人忽然长叹一声: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青壮年劳力都被征走了,大片的土地荒芜,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只能去做乞丐。因为吃不上饭所以去当兵,而当兵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吃不上饭。刘豫州也好,曹孟德也罢,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他们谁得了天下我都没意见,只希望你们越早越好。

  我愕然:照你这么说来,我们匡复汉室却跟曹贼谋权篡位没什么区别?

  那人说道:匡复汉室?当年高祖斩白蛇揭杆而起反的是秦,你若匡复为何不匡复秦室呢?

  我哑口无言,此言虽然大逆不道,却让我无从反驳。

  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世人都骂他为国贼,我们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讨伐他,却不知我们捍卫的汉室也是一个反贼建立的,那我们却真的是师出无名了。

  大哥真的跟曹孟德没什么区别吗?匡复汉室真的无足轻重吗?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第四十六回)
  
  二哥最引人注目一是他的红脸,再一个就是他的胡子。

  二哥的胡子足足有二尺长,而且特别顺,不跟我似的,乱蓬蓬的都找不到嘴。当年二哥在曹营的时候,上朝的时候皇帝看见了,忍不住赞了一句:真乃美髯公也!虽说当时的皇帝只不过是一个摆设,但毕竟也是皇帝,说的话都是金口玉言,于是美髯公这个称号不径而走,天下皆知。

  二哥对自己的胡子异常的珍爱,每日都要细心地梳洗理顺,一般人洗脸很快就完事了,二哥洗一次要半个时辰。每到冬天,他还要给胡子戴一个特制的口袋,两边有绳系在脖子后。因为冬天气候干冷,胡子特别容易掉。

  不过二哥由于名气大,走到哪里都有百姓夹道观看,更有顽童冲上来撕扯胡须,按说胡子掉几根没什么,可到了二哥这个年龄,当真是掉一根少一根了,于是二哥走到哪里一般都左有周仓右有关平,他们不是保护二哥,而是保护二哥的胡子。

  说起来也好笑,有一天吃饭,我看着二哥的胡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就问二哥:你睡觉的时候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啊?

  二哥愣了一下,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说: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等我今晚回去留意一下明天告诉你。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二哥的眼睛红红的,我吓了一跳,连忙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嫂子死了?二哥白了我一眼:死了还省心呢,还不是怪你,昨天问的那个事,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上了心,居然发现我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也不舒服放在被子外面也不舒服,折腾了一晚上也没睡着。

  竟然有这种事?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正这时,军师来了,他听完以后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对二哥说:云长啊,我给你讲个故事,说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一起过河,恰巧遇到一个女人也要过河,女人都是三寸小脚,过河不方便,于是小和尚就犹豫了,因为出家人是不近女色的,但出家人又要以慈悲为怀,正犹豫呢,忽见老和尚挽起裤腿背起女人就走。等过了河,一路上小和尚都在想着这件事,最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师傅,刚才那个女人……老和尚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我都已经放下了,你还放不下?

  军师讲完了以后我和二哥都有点纳闷,这跟胡子有什么关系?军师接着对二哥说:你睡不着是因为心里想着胡子的事,其实放在里面放在外面都是个习惯的问题,你这一追究,反而觉得不舒服了。你索性把它放下,今晚回去倒头就睡,什么都不要想,早晨起床时你再看胡子在外面还是里面。

  二哥连声称是,眉开眼笑地走了。
  
  晚上我抱着酒坛子即将入睡的那一刻,想着军师白天讲的那个故事,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明白了一件事:一个人最严重的病不是绝症,而是心病;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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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回)

  在我成年了以后,周围开始有很多人信一个人,家中供奉着他的名字:大贤良师张角。传说中张角得到神仙亲授的一本《太平要术》,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每到一处便散施符水,可以治百病。在很短的时间里手底下聚集了十几万信徒,于是便开始造反,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个个头戴黄巾,称为黄巾军。打起仗来,个个身上贴满画符,口中念念有词,当真是勇猛无比。后来大哥和我们便是因破黄巾军而扬名天下的,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后来汉中出了个张鲁,他父亲据说也是个世外高人,平日里画点符,然后到处传教,凡入教者须交五斗米,于是朝廷称之为米贼。汉中号称鱼米之乡,果然富足,很快他的手下也有十几万人,不过他没造反,只是在汉中一带称王,朝廷也嫌路途艰辛没有派兵讨伐。等大哥进川以后,曹操出兵把张鲁给灭了。

  张角和张鲁在很多人眼中都是神一般的人,而朝廷却说他们是装神弄鬼。后来证明他们的确不是神,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追随他们呢?

  子龙说,要想成事必须找个借口,喝了一口水以后接着对我说:这么说吧三哥,你走在大街上肯定不是见到一个人就打吧?至少他踩了你一脚或者他瞪了你一眼。这跟造反的道理一样,老百姓吃不上饭必然要反,但一定要有个借口,比如张角的天平要术,比如张鲁的五斗米。

  听子龙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小时侯听大人说书,最常说的就是高祖斩白蛇起义的故事。说书的说高祖本来就不是凡人,而是一条龙,还是红颜色的龙。说他喝多酒的时候身上有龙显现出来,我怀疑那可能是青筋,不过人家说的煞有其事栩栩如生,还说什么他斩了白蛇以后,一个老太太当街而哭道:我儿白帝子,被赤帝子杀了。这摆明了真龙天子的意思嘛,不过后来他真的当了皇帝,便不是真龙也是天子了。

  按子龙的意思,这高祖当年斩白蛇也是个幌子了?忍不住又接着想了下去,如此说来,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孙权的世居江东,大哥的汉室宗亲,都只不过是他们拉拢人心的幌子?

  想到这里我隐隐有些不安。当年高祖起事成了,于是他被称为高祖,张角则是乱party。这便是军师经常说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吧?

  那大哥会是王还是寇呢?这大概要等很多年以后才有人做结论吧?反正我是看不到了。很多人的一生都可以盖棺定论,但有些人则盖上去又被挖出来然后再盖上去。

  由此说来,其实做个普通人挺好的,至少死后很安宁。
  


(第四十八回)
  
  我总喜欢跟别人讲那个关于小草发芽的故事,因为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脾气如此暴躁。可几乎没有人听完以后明白我的意思,或许是我的表达能力太差了。

  有时候我搞不懂人活在这世上的意义,更搞不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大哥和二哥。军师说,子非鱼,安之鱼之乐?可大哥又说,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我既不是鱼,也不是大哥,因此我什么乐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当第三碗酒还剩三分之一的时候我仿佛成了仙。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寻找乐趣的。子龙对我说。

  可乐趣在哪里呢?除了喝酒,我到哪里去找乐趣?

  我看着子龙不辞辛苦地去山上采野花准备送给他新泡的妞;我看着魏延跟黄忠永不疲倦地斗嘴;我看着大哥和二哥相视而笑;我看着军师衣衫凌乱地被夫人推出门外;我看着马超面带微笑地与士兵聊天;我看着阿斗趴在地上观察蚂蚁;我看着张苞咧着嘴斗着蛐蛐。我突然发现我很寂寞。

  他们说寂寞是高手的一种境界,是那种天人合一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境界。可我不是高手,但同样寂寞。一个人独处时的寂寞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感到了寂寞。

  我信步来到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出了城,又走了一会儿,看到前面有座独木桥,桥中间站了两个人,一个背着一捆柴,腰里别着把斧子,看起来是个樵夫。另一个则挑着一副担子,看起来象是个挑夫。两个人就那么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谁也不让谁。

  我觉得有点意思,便找了块石头坐下来,看看到底是谁先认输。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两个人的脸上都见汗了。又过了一柱香,身子都有点摇晃了。正在这时,突然一个人一路小跑地赶过来,冲那个樵夫喊道:二郎,快回家,你媳妇生了!那樵夫听完以后身子没动,嘴上说道:不行啊,爹,我眼看就要赢了啊。却见后来的那个人走过去说:来,把柴给我,我替你背着继续,你赶紧回家看孩子去。这时那挑夫发话了:慢着,这不公平,你等着,我也回家叫我爹去。

  后来他们到底谁赢了我也没看,但着实让我的心情变得愉快了很多,快中午了,我得回去吃饭了。回到城里,听说大哥中午请客,连忙赶过去,见众人已经坐好了等着开饭了,于是我也找了个座位坐下。吃饭的时候,魏延伸手夹了一个鸡翅膀,不巧没夹住,掉在地上了,子龙在边上开口了:我说魏延,你喜欢吃鸡翅膀也用不着藏一块吧?你以为你藏在桌子下面我们就不跟你抢了?魏延愣了一下居然反应奇快:没看我用脚轻轻踩着呢?你们抢不去的!嘿嘿……于是满桌的人一起哈哈大笑。

  从饭桌上下来,我突然发现我的心情好得要命,于是明白,生活中总有一些乐趣等你去发现。你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快乐,但你可以努力把自己的心情调节到最接近快乐的那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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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回)
  
  蜀中气候潮湿,一年内难得见到几次太阳,来之前听人说蜀中的狗见到太阳都会感到很奇怪,以为是什么怪物,不停地朝太阳狂叫。乍一听象是夸张,不过来了以后才知道确有其事。

  连着下了几天的雨,好容易盼到雨停,却只能隔着灰色的云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太阳,即使这样也很难得了。子龙来约我出去饮酒,据说城东新开了一个馆子,那里有道鱼头做得不错,于是我俩都换了便装,没骑马也没带随从,说着话溜溜达达地步行过去。

  快到了的时候,忽见一家门口晾了一床褥子,中间有一大片黄色的痕迹,想来是家中小孩尿床所致。我和子龙不禁相视一笑,走过去后子龙突然又返回去,站在那里又端详了一会,我觉得有点奇怪,却见子龙笑道:三哥,你过来看,这象不象西蜀地形图?我走近了仔细看了一下,忍不住哈哈大笑,果然很象!

  说起西蜀地形图来,忍不住要说起一个人,此人姓张名松,是个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当初在刘彰手下官居别驾。提到这个人总让我想起弥横,弥横是大脑袋细脖子长得挺吓人,张松是五短身材,尖嘴猴腮,獐头鼠目,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哪个马戏团里跑出来的猴子。当年我见弥横的时候想下马揍他一顿,而我第一次见到张松时真想朝他脸上踹一脚。

  就是这个张松,当年揣着一张西蜀地形图东奔西走,先到曹操那里准备把西川推销给曹操,结果差点让曹操给杀了,后来遇到了大哥,于是西川四十一州都归了大哥。

  说起张松见曹操跟弥横有点相似之处,弥横是裸衣击鼓骂曹操,张松没那么大的胆,但同样没给曹操好脸色。先是出言顶撞,后来曹操领他去看兵马演习,想借此震一震张松,没想到张松不以为然,整个演习过程都是斜着眼看下来的(他眼睛本来就不正,想不斜眼的话需要把脖子转好大的一个角度)。曹操有点恼火,吓唬张松道:我的大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攻无不取;顺我者生,逆我者死。张松连连点头说:是啊,曹丞相战必胜,攻必取,我早就听说了。比如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这都是无敌于天下的事啊。这下可把曹操给气坏了,因为曹孟德一生打过很多胜仗,但也有几次惨败,差点儿连命也丢了。张松列举
的,恰恰是曹操一生处境最狼狈的几次。当下就要把张松给砍了,幸亏杨修拦阻才暂时把张松的脑袋留在他的脖子上。

  弥横当年是持才傲物,张松虽说也有才,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惊得曹操连他的孟德新书都烧了。但张松这么张狂却不仅仅是自持有才,更重要的是他怀里有张西蜀地形图啊,西川四十一州画得清清楚楚,有了它取西蜀不过是囊中取物,所谓奇货可居,因此张松目空一切。谁想到曹操也是个吃生肉的主儿,虽说当时曹操刚在赤壁被烧了个须眉皆无,但曹操自命丞相坐镇许都,视天下皆为囊中之物,想来是不会为了区区四十一州而低三下四地去巴结张松的。其实张松的许都之行很失败,表面上的任务是想让曹操帮忙攻打张鲁,暗地里的目的是想把西川献给曹操弄个官做做,到头来却是一无所获。要不是后来遇到了大哥,他还得揣着图灰溜溜地回去做他的别驾。

  按说现在我们坐在成都城里喝酒吃菜有张松的功劳,但实际上当年张松一出成都大哥就派人盯着他呢,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大哥的掌握之中,所以很多看起来偶然的事情其实都是必然的。
  
很多人说当年曹操冷落张松的主要原因是厌恶他的长相,这或许只是推测,但不能不说人的仪表有时候的确很重要,比如刚才向我们推荐鱼头的那个店小二,如果他能把牙缝里的菜叶子和指甲里的黑泥清理一下,或许我们就不会换饭店了。


(第五十回)
  
  曹操前不久刚刚病死,这个人一生的故事太多,我不想一一诉说,反倒想提一提曹操的儿子们。

  曹操生性风流,大小老婆无数,因此儿子也颇多,有很多都默默无闻,不为人知,但出来混的几个却都天下闻名。

  曹操的长子叫曹昂,乃曹操的原配刘夫人所生,后由二房丁夫人养大成人。长得一表人才,虽无什么过人之处,却也中规中矩。由于是长子,所以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曹家王朝的继承人。可惜死的太早,他的死也比较冤。当年曹操南征张绣,绣不战而降,本来是件挺好的事,没想到曹操竟然看中了张绣的婶婶,强行拉回营中与之作乐,张绣大怒,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袭曹营,如果不是曹昂把自己的马给了曹操的话,曹操早已是个死人了,而曹昂也被乱箭射死。当然说起来当时还有一个比曹昂更冤的,那就是曹操的贴身保膘典韦。主子在里面行乐,他在寒风中守夜,喝了点小酒,吃饭的家伙双铁戟竟然被人偷走了,弄了把单刀使不惯,最后没办法抓了两个尸体当双铁戟来用,最后被射得跟一只大刺猬似的。
  曹昂的死使得一人很高兴,这便是曹操的另一个儿子曹丕。因为曹昂死了曹丕便是长子。曹丕是个人才,聪明绝顶,见识过人,其文治武功十倍于曹昂,按说合理地成为继承人曹操应该很开心,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因为曹操还有一个更加优秀的儿子,这便是赫赫有名的曹植。曹子建的文章名满天下,当年火烧赤壁之前,军师曾经拿着曹植的一篇文章去戏弄周瑜,里面有一句“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军师说这里的二乔便指周瑜和孙策的老婆,把周瑜差点给气死。其实后来军师说这不是曹植的原文,原文是什么“连二桥于东西兮,若长空之锁殊”,不过军师也顺便说了一句,说曹子建的文章天马行空,有着空前绝后的想象力。

  由于曹丕和曹植都这么优秀,曹操欢喜之余还有点犯愁,因为只能选一个作为继承人,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其实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什么问题,倘若曹操最小的那个儿子不夭折的话。那个夭折的天才儿童叫曹冲,曹冲七岁称象,满朝皆惊!曹操一生中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儿子,可惜天妒英才,曹冲十三岁便生一场重病死了。当时曹操痛不欲生,曹丕在旁边劝父亲节哀,曹操悲痛之余竟然说了这么一句:此吾之不幸,而汝之大幸也!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曹冲不死的话你的一切都是他的。

  上面说的几个基本都是文人才子,而曹操却还有一个学武的儿子曹彰。一脸黄须,气力惊人,人称“黄须儿”。这个家伙的确有俩下子,据说当年曾经手搏猛虎,最后拖着老虎的尾巴倒着走,老虎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曹操对这个儿子也是很喜爱,当年在渭河遇到马超的时候,马超勇冠三军无人能敌,曹操忍不住想起了曹彰,说了一句:吾儿若在此,倒可以跟马超斗上几回。

  曹操在我眼中一直以来是一个坏人的形象,不过听说他的死讯,竟然忍不住有一些失落。之所以提到他的这些儿子,是想从一个侧面来描述一下曹操。人们常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倘若只有一个儿子出类拔萃,或许是偶然,但曹操的儿子个个都如此优秀,仅从家教这方面来说,不由得让人对曹操肃然起敬。

  听手下人来报,说曹丕已经自立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忍不住有些感慨,曹操一生挟天子以令诸侯,却终未篡权,现下他尸骨未寒,他的后代已经称王称帝了。而子龙最近几天则一直在念叨曹操生前的一句话:设使天下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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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回)
  
  连着几天阴雨,道路泥泞,蜀道本来就难走,这下更不好走了。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探子,四处找工匠做一副高跷,我觉得很奇怪,就过去问他,那探子愁眉苦脸地对我说:将军有所不知,现在那路上一脚下去能带起五斤泥,根本没法走,我估计踩个高跷能快一些。

  连轻装步行都这么难,更别说那些负责运输的了,粮草啊武器啊各种军需是进不来出不去。

  大哥拉长了脸摆弄着他那两只大耳朵,他郁闷的时候总是这个样子。连军师似乎也束手无策。平时只要大哥脸一长,军师便凑过去慢吞吞地来一句微臣有一计之类的话,然后大哥便眉开眼笑,而军师也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但现在不行了,军师便是有天大的本领也无法把西蜀的山路都变成平路,把西蜀的泥道都铺上石板啊。

  不过军师就是军师,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可以难倒军师,除了他老婆。军师找了一批工匠,画了一些图纸,命他们各自照样去做,几天以后,组装起来,大概是一头木牛的样子,用手一掰耳朵,便启动里面的机关,木头牛竟然能迈步走路!真是神奇啊!

  木牛做出来以后大伙儿纷纷来看,除了张大嘴巴赞叹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表情。其中一个老木匠饭也不吃觉也不睡研究了三天三夜,最后说了一句:这简直比鲁板发明的锯子还要伟大啊!丞相真乃神人下凡呀!

  军师很得意,他这次得意的表情甚至比气死周瑜的那次都要明显,不过他的确值得得意,因为他发明了如此一件了不起的东西。

  晚上魏延陪我喝酒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三哥,你说咱也弄出点东西来给大伙瞧瞧,也在青史上留个名行不?我当时正晕晕忽忽的,听他这么一说,嘿,听起来似乎不错嘛。于是我们哥俩各自去忙活了。

  我本来就是个不愿意动脑子的人,最近这几天为了搞发明我把一辈子的脑子都用了,结果还是什么也没想出来。不搞不知道,做起来我才发现,能发明的东西几乎都已经被人发明了,没有我看不到的,只有我想不到的。这下把我给愁坏了,张苞见我如此伤脑筋,就也坐下来跟我一起想,唉,有其父必有其子啊,我也没指望他能想出点儿什么来,不过他这份孝心让我很安慰。

  这世上的事都没有绝对的,隔了几日,张苞满脸兴奋地来找我,对我说:爹,我发明出东西来了!你快来看!我将信将疑地被他拉到后花园,见张苞手里拿着一个形状奇怪的东西,有点象月牙,一头是把柄,一头很锋利。张苞给我解释说这是一种暗器,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暗器!它飞出去以后还能绕回来!真的假的?我越发地怀疑了,张苞说爹你退后我给你演示一下。说完他拉开架式,对准前面的一片野花扔了出去,但见那东西呼啸着飞过去斩落一朵野花之后真的转了一圈往回飞,我正惊讶之间,却听张苞一声惨叫,定睛一看,见那东西直直地扎在张苞的右肩膀上,血流如注。

  有了张苞的这次,我更加对发明东西灰了心,没想到魏延又颠颠地来找我,一进门没说话先喜笑颜开,双手放在背后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三哥,我成功了!说完从背后取出一物朝我得意地晃着,仔细一看,一把黑色的雨伞,切,这也算发明?我一脸的不屑,却听魏延说道:三哥,这不是一把普通的雨伞!它能自动打开!你跟我出来试一下。我跟着魏延来到院子里,天气不错,阳光明媚的,魏延把伞举起来对着太阳,只听咯的一声果然自动打开了!我连声赞叹,真的不错啊,魏延你怎么弄的?魏延此时的表情象一只骄傲的公鸡,卖了半天关子才给我解释说是利用太阳的能量让伞自动打开的。

  送走了魏延,我有点郁闷,魏延的发明成功虽然是件高兴事,但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我的确比他蠢,坐在那里情绪有些低落,忽然脑子灵光一闪,想起一件事,魏延的伞只能在有太阳的时候用,可是有太阳的时候谁打雨伞啊?我拔腿想去告诉魏延,转念又一想,还是不告诉他了,让他美一阵子吧,反正早晚他也会发现的,他发明的不过是一件废物,想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

  晚上临睡觉前我想明白了,发明这种事是聪明人做的,这世界上有好多好多的聪明人,他们的脑子里有好多好多希奇古怪的想法,而象我们这种蠢人能做的就是好好享用他们的成果,这也算是对他们最大的肯定了吧。


(第五十二回)
  
  今天子龙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人把一个人关在一间不透光的屋子里,在墙上挖一个小洞,把那人的胳膊拽出来,然后用刀子在他的手指头上划一小口,上面挂一盛满水的木桶,钻一小眼,让水缓慢地一滴一滴地落到下面的一个盆里。过了一夜,屋里的那个人便死掉了,面色苍白象是死于失血过多,但其实他手上的伤口只流了一滴血而已。

  我听完以后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试想一下,在一个黑咕隆咚的屋子里,听着外面滴答滴答的声音,感觉自己的血正在源源不断地流失,的确是件KB的事情。

  子龙说这是一种最阴险的杀人方法,因为你在尸体上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杀人者利用的是一种巧妙的心理暗示。

  说起心理暗示,不由得又想起曹操。当年曹操带兵去讨张绣时,正值夏天,骄阳当空,军士们个个都汗流浃背。走了几十里的山路,途中遍寻水源不见,所有人都口干舌燥,军士们怨声载道,有几个胆大的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眼瞅着军心涣散,曹操忽然心生一计,命人传令下去:当年我来过此地,前方不远处有一梅林。众军士一听,不由得精神大震,心里想着酸酸的梅子,哈喇子便流了出来。你要知道在你嗓子冒烟的时候咽一口唾沫是非常爽的。最终曹操的军队顺利地前进并找到了水源。

  后来人们把这件事叫做望梅止渴,这也是一个心理暗示的现象。虽然没有放血的那个精致巧妙,但却是信手拈来,实际上远比处心积虑杀人的那个高明得多。

  有一天,我说好了请魏延来家里喝酒,一大早我在客厅的茶几上放了一盘绿豆糕,然后坐在椅子上等客人上门。吃饭喝酒的事魏延总是很积极的,来了以后我安排魏延坐下,然后说,你先坐会儿,我到后面方便一下。我故意在后堂磨蹭了一会,出来时果然发现魏延正端着茶杯吃绿豆糕呢。于是连忙抢上前去作大惊失色状:哎呀,这绿豆糕是我命医师特制的,最近我有点便秘,于是他放了一些巴豆在里面。话说完不大工夫,就见魏延捂着肚子龇牙咧嘴地往后面跑,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他去了六次茅厕。到后来我实在憋不住了,哈哈大笑地对他说了实话:那绿豆糕只是普通的绿豆糕,其实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放。魏延傻愣愣地盯着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你就甭蒙我了,没放巴豆?没放巴豆我能拉那么稀?

  军师说,心理暗示其实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便是动力,用得不好也就成了压力。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受环境影响自己给自己一些心理暗示,也就是说,有很多事其实是自己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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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回)

  有天早晨我起的比较早,于是便独自去巡营。此时天色微明,军士们有的已经起床了,有的则还在酣睡。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状,正想回去,忽然听左前方有人在大声地唱歌:小小姑娘,清早起床,迎着阳光上茅房~~~~那歌声嘹亮雄厚,余音袅袅,我不禁暗暗称奇,于是便顺着声音走过去。

  前面是一个简易的茅厕,声音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我站在外面等了一会儿,见一人提着裤子从里面出来,不由得大吃一惊,见此人五短身材,面黄肌瘦,与刚才那歌声全然无法联系在一起,于是我就冷不防地问了一句:刚才那歌儿是你唱的吗?那人吃了一惊,转头一见是我,连忙立正,说道:是的,将军!他这一张嘴又把我吓一跳,我嗓门本身就够大的了,当年在长阪坡我差点把肺给喊出来。可眼前的这个小矮子比我嗓门还要大还有洪亮,我觉得有点意思,于是把他带回帐中。

  回到帐中,经过询问得知此人姓刘,家中排行老三,人称刘三。我问他:从小嗓门就这么大吗?刘三答道:本来也不怎么大,我小时侯赶上我们那里闹饥荒,家中没什么吃的,后来实在饿得不行了,我就偷偷地跑到田里去抓蛤蟆吃,吃了一个夏天,从那以后说话嗓门就大了,想小都小不了。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原来是吃蛤蟆吃的啊?怪不得呢,我以前见过一种小蛤蟆,叫起来跟牛似的,再看看面前的这个矮子,粗脖子,大嘴巴,趴鼻梁,两只眼睛向外突出,确实有点象蛤蟆。

  不管怎么说,嗓门大也是人才啊,我便把他留在身边做了个传令兵。不服不行,有时候我下一个十万火急的命令,他索性就站在军营中间仰脖那么一喊,方圆几里地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有一次军师来视察,见识了一下,也不禁惊为天人。回去跟大哥一说,大哥也想见识一下,便下旨把刘三调到城里去,做大哥的传令官,想不到这小子凭着一副大嗓门居然平步青云,周围的兵士们也都羡慕不已。

  本以为从此刘三就在城里吃香的喝辣的了,没成想不几天他便又被大哥派回来了。原来进城以后,大哥让刘三在早朝晚朝的时候喊一喊,早朝倒罢了,赶上晚朝,刘三站在殿前,双手叉腰这么一叫,就听得满城的犬吠鸡鸣,小孩啼哭不止,大人怨声载道。于是大哥赶紧把他给弄回来了。

  那年张郃来犯,我带兵与之相拒在瓦口隘,张郃凭据山险,闭门不出。一连几天攻不下来,我有点着急,晚上喝点酒后突然想了一个主意。第二天便把刘三找来,让他站在山下对着敌营叫骂,这刘三甫一开口,便震的遍山的鸟儿齐飞,冬眠的蛇都被惊醒了,纷纷爬出洞口张望。骂的词也是他自己编的,蛮有意思的。什么新一代的乌龟新一代的人新一代的王八不敢出门,还有什么小小张郃躲在茅厕迎着阳光流鼻血……

  如此骂了没俩时辰,张郃受不了了,命军士一起鼓噪,试图把刘三的声音给盖住,可他不知道刘三是谁啊?是吃蛤蟆长大的主儿啊,千军万马中刘三的声音直入云霄,清晰可闻。最后张郃终于坚持不住了,引一队人马出来厮杀,结果中了我的埋伏,大败而归。

  大哥后来论功封赏,我给刘三请了一大功。军师笑着说,所谓知人善用,翼德此番做得不错啊!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叫知人善用,我只知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关键看你怎么用和用到哪方面了。


(第五十四回)

  今天演习阵法的时候,有个军士的头盔不小心掉在地上,竟露出一头白发,而看他的相貌不过三十左右,于是众人都哄然而笑。

  军师也忍不住莞尔,说道:莫非阁下乃伍子胥转世?

  我听着伍子胥这个名字好耳熟,但却想不起他是干什么的,于是演习完了便去找子龙,却没想到竟从子龙那里听到了一种前所未闻的见解。

  伍子胥,楚国人,在历史上赫赫有名,是个顶天立地的角色。书中写他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有扛鼎拔山之勇,经文纬武之才。在春秋战国时期,端的是一号人物,几乎所有的书中提起他来都是一片赞誉之词。

  按算命的说法,两眉之间的距离代表着一个人的气量,眉距越宽,心胸越宽广,反之则越狭窄。照此说法,伍子胥眉广一尺算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主儿了。说到这里子龙话锋一转,然而就我分析,很多事实证明,伍子胥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尤其是其心胸狭窄,简直令人发指。

  我忙问为什么,子龙给我讲道:

  伍子胥的父亲被当时的楚平王囚禁,其父手书一封令伍子胥哥俩前来面君,否则将被平王斩首。伍子胥认为去了必死,于是坚决不肯去,他的哥哥说,如果咱们俩不去的话,父亲肯定会死,这是父亲的亲笔书信,我一定要去,否则就是不孝。于是伍子胥与其兄断绝兄弟关系,自己一个人逃难去了。在离家之前,他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个累赘,于是他把他的妻子给勒死了。

  军师今天所提到的是一个流传甚广的典故: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头。说当年的伍子胥逃到韶关,城门处都悬挂着画像,过往行人一一盘查,伍子胥自认插翅难飞,于是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伍子胥堂堂一介丈夫,号称智勇双全,你可以想方设法用计谋过关,实在过不去,便是拼得一死,也要豪气凛然,居然会一夜白头?着实可笑。

  再往下走,伍子胥做的事就开始越发难以自圆了。出了韶关,前面有条大河,后面追兵已经赶到,此时有个渔翁用小船救了子胥一命,子胥过河后,怕渔翁泄露他的行踪,于是拔剑杀了渔翁。

  行至溧阳,伍子胥饥饿难耐,见一女子在河边洗衣服,于是上前讨食,那女子便给他吃了个饱,子胥这次也没有例外,依然将其抛尸河中,防止泄露踪迹。

  至于后来伍子胥终于利用两个刺客报了仇,这两个刺客在历史上也很有名,一个叫专诸,一个叫要离,其实不过是两个亡命徒,相当于他养的两条狗而已。专诸倒罢了,要离行刺的过程简直就是变态。他自知不是庆忌的对手,于是自己出了一个主意,要吴王把自己的妻子给杀了,然后斩断了自己的右手,以此换得庆忌的信任,最终在船上杀了庆忌,自己也不免一死。

  当然书上记载的都不是这样说的,他的妻子、渔翁、洗衣女子都是自杀的,他的妻子倒是有可能自杀,但后两个却纯属胡说八道,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讲不过去。当年曹操与陈宫结伴出逃时,也曾在路上杀了两个人,于是我们都骂曹操心胸狭窄,而伍子胥则是正面人物,于是坏人都是他杀的,好人则都是为了他而自杀的。

  子龙越说越愤愤不平,都说历史是人民写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人民是不识字的!

  而我听着却有些糊涂起来,照子龙的说法,那很多前人记载下来的东西都不可信?

  于是子龙给我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我觉得非常有趣。

  子龙是用射箭来打比方的。

  拿着弓箭比划一下,然后把箭给手下人,让他跑步到靶前插上。——这是历朝历代的皇帝。

  跑过去把箭插在靶心上。——这是历朝历代的功臣。

  跑错了方向或者跑过去插歪了。——这是历朝历代的庸臣。

  见人家快要把箭插上去的时候,在背后突施冷箭将其放倒。——这是历朝历代的奸臣。

  在自己亲戚射出的箭周围画一个圈,标明:靶心。——这是历朝历代的历史学家。

  在自己喜欢的人射出的箭上挂一个死兔子或者去了毛的鸡。——这是历朝历代的评论家。

  把评论家挂上去的兔子或鸡换成烤牛肉或者酱猪蹄。——这是历朝历代的文学家。

  那你是什么家呢?我忍不住笑着问子龙。
  
  我?子龙想了一下,说道:把所有的箭都拔了,然后让当事人当着我的面再射一次。——这就是我,一个梦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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